火災應急預案1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盡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火災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火災應急預案1報警和接警
1、一旦發生火情,應迅速將火警信息傳到消防控制中心或安全部,報警方式通常有三種:
(1)自動報警裝置報警。
(2)員工報警,應講清著火地點、部位、燃燒物品、目前狀況及報警人姓名和電話。
(3)客人報警,應向報警人了解著火地點、部位、燃燒物品、 目前狀況及報警人姓名和電話,并準確做好記錄。
2、消防控制中心或安全部接到報警后,要迅速通知保安巡邏員到現場檢查:
(1)如屬誤報,就解除報警。
(2)如確認起火,即通知電話總機聯系相關部門領導或向119報警。
成立滅火救災指揮中心
1、滅火救災指揮部由下列人員組成:當時在酒店的主要領導和保安、工程及事發部門的負責人(夜間由夜間值班經理和保安、工程及事發部門的值班人員組成)。
2、指揮部地點設在掌握信息的消防控制中心,或視事發現場另選合適地點。
3、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
(1)確定現場滅火指揮人,成立現場指揮組。由安全部分管消防經理、工程部有關技術人員和事發部門的工作人員組成,掌握火勢發展情況,指揮參戰人員滅火,根據火勢及時采取進一步措施,并向指揮部匯報,公安消防人員到現場后,協同組織滅火搶救。
(2)根據火情,決定是否通報人員疏散并組織實施,通報的次序為:著火層、著火層以上各層,有可能蔓延的以下樓層,語言通報可利用消防應急廣播。
(3)指令各部門按火災應急預案的規定,應采取應急措施,履行各自的職責。
(4)密切注意店內的情況,穩定客人情緒,做好安全工作。
(5)公安消防到達后,及時向火場指揮部報告情況,按照布置的要求,帶領員工貫徹執行。
滅火與救護
現場指揮組在著火現場組織滅火與救護。
1、關于組織滅火、指揮參戰人員滅火,并根據火勢,切斷著火層電源和可燃氣體源,關閉著火層防火分區的防火門,阻止火勢水平或縱向蔓延。
2、組織救護,指揮參戰人員在著火層救護人員、疏散和搶救物資。
各部室應采取的措施
1、安全部
(1)遵命負責現場指揮,組織、指揮義務消防隊員和就近員工滅火、救人、搶救物資。
(2)備好手推消防器材車和現場必須的大容量滅火器、防煙防毒面具及破折工具,保障供給。
(3)指派保安人員或義務消防隊員在酒店首層控制消防電梯使用。
(4)指派保安人員或義務消防隊員在著火層執行警戒任務,指導疏散人流向安全區有秩序地撤離,防止有人趁火打劫,搗亂破壞。
(5)車場組加強酒店外圍和各出入口的安全警戒,酒店外圍的警戒任務是:清除車道上的路障,指導疏散酒店周圍和店內的無關車輛,為安全消防車隊到場展開滅火行動維持好秩序。
(6)保衛監控室應嚴密注視無人警戒的樓面及出入口,及時發現火勢蔓延情況和違法犯罪分子進行打劫和破壞。
2、工程部
(1)指派技術人員在消防泵房,并確保消防水泵正常運轉和用水不間斷。
(2)派出電工控制著火區域的電源,該切斷的及時切斷,并設法解決滅火搶險現場必需的照明,同時保證消防用電不間斷。
(3)將客用電梯降至底層關閉,消防電梯切換為手動控制,交公安消防隊和安全部使用。
(4)關閉空調裝置和燃氣總閥。
(5)組織本部門人員投入滅火。
3、客房部
(1)客房部應準備足夠的濕毛巾,用于客人和滅火人員防煙嗆。
(2)組織客房工作人員滅火和搶救,疏散賓客至安全區域,并配合總服務臺工作人員準確統計撤離人數,安撫客人情緒。
(3)如是客房火災,滅火后派人留守警戒。
(4)總服務臺停止營業,看管好錢物,帳單和設備,并準備好旅客登記薄單,與客房樓面工作人員一起檢查客人是否全部撤離到指定地點,并安撫客人。
(5)行李房要看管好客人存放的行李,并按指令和視火情迅速移運至安全區域。
(6)電話總機房在未接到總指揮撤離的命令前,應堅守崗位。快速、準確無誤地傳遞火情信息和指揮部指令。
(7)商務中心和娛樂中心停止營業,安撫和疏散客人。看管好錢物、帳單和設備,并按指令撤離和疏散物資、商品及設備。
4、餐飲部
(1)停止營業,管好錢物。
(2)廚房應關閉煤氣閥門。
(3)按指令或視火情由服務員引導疏散客人到安全地帶。
(4)組織部門人員投入滅火和搶救行動。
(5)準備和提供滅火人員及賓客所需的食品。
5、營銷部
組織好外包單位的人員疏散和滅火工作。
6、其它部、室
(1)協助醫務人員進行現場搶救。
(2)安排車輛及駕駛員待命,聽候調遣。
(3)指派專人在部門值班,聽候工作指令。
(4)組織人員投入滅火及救護工作,提供滅火救災中必需的其它物品。
火災應急預案21、做好病房安全管理工作,經常檢查倉庫、電源及線路,發現隱患及時通知相關科室,消除隱患,住院患者及家屬不允許私用電器。
2、病區內發生火情后所有工作人員應遵循“高層先撤、患者先撤、重患者和老人先撤、醫務人員最后撤”的原則,“避開火源,就近疏散,統一組織,有條不紊,”緊急疏散患者。
3、值班醫務人員分工要明確,滅火、疏散、通訊組既分工又合作,要立即組織好患者及家屬,不得在樓道內擁擠、圍觀,并立即通知保衛處及上級領導,夜間電話通知院總值班。
4、根據火勢,使用現有的滅火器材和人員積極撲救,盡量消滅或控制火勢擴大,發現火情無法撲救,馬上撥打“119”報警,并告知準確方位。
5、所有人員立即用濕毛巾、濕口罩、或濕紗布罩住口鼻,防止窒息,盡可能以最低的姿勢或匍匐姿勢快速前進,組織患者撤離時,(危重患者可直接將病床推至樓梯口再撤離),不要乘電梯,可走安全通道,要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并穩定患者情緒,保證患者生命安全。
6、盡可能切斷電源(由消防中心或電工室人員操作),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積極搶救貴重物品、儀器設備和重要科技資料。
7、發現某一房間發生火災,室內有易燃易爆物品,要立即搬出,如已不能搬出,要以最快速度疏散鄰近人員。
8、如室內無人,也無易燃易爆物品,不要急于開門,以免火勢擴大、蔓延 ……此處隱藏20440個字……詢。對火場態勢及火災發展趨勢進行科學分析和評估,為撲救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4)宣傳報道。按有關規定對火災撲救工作進行宣傳報道。
(5)現場督導。深入火場一線,協助和指導當地開展撲火救災工作,及時向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反饋火場信息,協調解決在撲火救災工作中存在的困難。
2.2相關應急支持保障部門
2.2.1組成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為應急支持保障部門。
2.2.2職責任務
各部門接到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森林火災情況通知后,應按照預案立即行動,積極配合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好各階段森林火災撲救工作。主要部門職責如下:
(1)區公安消防大隊:組織消防部門在撲火前的統一領導下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2)區財政局:落實撲火救災經費保障工作。
(3)區建設交通局:落實車輛,確保撲火物資和增援人員快速運輸。
(4)區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森林火災發生地請求,落實醫療器械、藥品支援和傷員救治、衛生防疫工作。
(5)區民政局:協調災民臨時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6)公安分局:負責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火場交通管制和火案偵破等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侵害森林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治安秩序,保證火災撲救工作順利進行。
(7)區園林管理局局:牽頭組織對重、特大森林火災事故的調查及責任追究。
3.預警、監測、信息報告
3.1火災預防
區各級森林防火部門要進一步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識,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的監督檢查,消除各類火險隱患;經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批準有計劃地組織燒除可燃物、開設防火隔離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防控能力。
3.2火險預測預報
依據自治區氣象局中長期氣候預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認真分析各重點時期的森林火險形勢,向全區發布火險形勢,遇有高火險天氣時,向全區發布高火險天氣警報。
3.3林火監測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利用瞭望塔、護林員密切監視火場動態。
3.4信息報告
3.4.1預案啟動后,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于每日8時、16時及時向自治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送火場綜合情況,遇有緊急情況,應立即報告。
3.4.2出現一般森林火情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火災發生的鎮(街道辦事處)報告后,立即如實向自治區政府和自治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同時將情況通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成員及有關部門,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
3.4.4火災撲救
4.火災撲救
4.1應急響應
4.1.1應急響應條件
預案啟動條件即為應急響應條件。
4.1.2應急響應行動
(1)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向總指揮報告并建議啟動預案;
(2)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啟動預案;
(3)各工作組人員上崗到位;
(4)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向自治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火情和預案啟動情況;
(5)將火災情況、啟動預案事宜和各單位應承擔的任務函告相關應急支持保障部門,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6)召開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成員緊急會議,通報火情,確定撲火救火方案,落實各應急支持保障部門職責;
(7)根據森林火災發生地的實際情況,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森林撲火預備隊下達增援命令。
(11)應急結束。
4.2撲火指揮
如發生森林火災,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級領導要靠前指揮,隨著火情趨于嚴重,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之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但要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
4.3撲火原則
4.3.1保證安全。保證人員安全,既要避免群眾傷亡,還要避免撲救人員傷亡;保證居住地和重要設施安全;保證重要森林資源安全,盡量減少損失。
4.3.2科學撲救。在撲火戰略上采取“圍、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在撲火戰術上,采用整體圍挖、各個殲滅,重點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相結合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4.3.3合理用兵。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力量為主,其他經過訓練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
4.3.4落實責任。采取分段包干,明確責任,落實撲救,清理、看守分段包干責任制。
4.4應急通訊
區電信部門要積極配合,確保撲救森林火災時信息暢通。
4.5撲火安全
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戰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采取避險措施,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4.6居民點及群眾安全防護
在居民點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預先制定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安全撤離路線,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4.7醫療救護
因森林火災造成人員傷亡時,由衛生局組織醫療衛生部門及時進行救治。
4.8撲火力量組織與動員
發生火災后,火災的組織撲救應以消防總隊、駐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等專業撲火力量為主,必須時動員當地具有撲火常識且經過專業訓練的林區職工、機關干部和群眾等非專業力量參與撲救工作。
4.9火案查處
火災發生后,由當地公安機關負責案件的查處工作。
4.10應急結束
一般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據實際情況,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適時宣布結束應急期的工作,恢復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處置
5.1火災評估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委托自治區林業調查規劃院進行實地調查,確定森林資源損失情況。
5.2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森林火災發生地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及時進行全面總結,重點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按照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要求時限報送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按照要求,將一般森林火災突發事件形成調查報告,上報自治區、市林業局。
5.3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參照《森林防火條例》相關規定進行獎勵;對在撲火工作中受傷的人員,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享受醫療費補助;對火災肇事者追究責任,由當地司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行政責任和領導責任的追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4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5.5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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